【新唐書·列傳第五十六】原文及翻譯,李夷簡,字易之

【新唐書·列傳第五十六】原文及翻譯,李夷簡,字易之

【新唐書·列傳第五十六】原文及翻譯,李夷簡,字易之

唐代古籍

李夷簡,字易之,鄭惠王元懿四世孫。以宗室子始補鄭丞。擢進士第,中拔萃科,調藍田尉。遷監察御史。坐小累,下遷虔州司戶參軍。九歲,復為殿中侍御史。元和時,至御史中丞。京兆尹楊憑性驁侻,始為江南觀察使,冒沒於財。夷簡為屬刺史,不為恁所禮。至是發其貪,憑貶臨賀尉,夷簡賜金紫,以戶部侍郎判度支。俄檢校禮部尚書、山南東道節度使。初,貞元時,取江西兵五百戍襄陽,制蔡 右脅,仰給度支,後亡死略盡,而歲取貲不置。夷簡曰:「跡空文,苟軍興,可乎?」 奏罷之。閱三歲,徙帥劍南西川。巂州刺史王顒積奸贓,屬蠻怒,畔去。夷簡逐顒, 占檄諭禍福,蠻落復平。

十三年,召為御史大夫,進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李師道方叛,裴度 當國,帝倚以平賊,夷簡自謂才不能有以過度,乃求外遷,以檢校尚書左僕射平章 事為淮南節度使。 穆宗立,有司方議廟號,夷簡建言:「王者祖有功,宗有德。大行皇帝有武功,朝宜稱祖。」詔公卿禮官議,不合,止。久之,請老,朝廷謂夷簡齒力可任,不聽, 以右僕射召,辭不拜;復以檢校左僕射兼太子少師,分司東都。明年卒,年六十七, 贈太子太保。夷簡致位顯處以直自閒未嘗苟辭氣悅人歷三鎮家無產貲病不迎醫將終戒毋厚葬毋事浮屠無碑神道惟識墓則已。世謂行己能有終始者。

(選自《新唐書·列傳第五十六》,有刪節)

譯文

李夷簡,字易之,是鄭惠王李元懿的四代孫。憑借宗室子弟身份(出任官職)補授鄭縣丞。考中進士,又考中拔萃科,調任藍田縣尉。遷任監察御史。因小過失牽累,降為虔州司戶參軍。過了九年,又任殿中侍御史。元和時,官至御史中丞。京兆尹楊憑性情傲慢粗魯,當初任江南觀察使時,貪圖錢財,李夷簡當時是他屬下的刺史,不被楊憑以禮相待。到這時李夷簡揭發他的貪贓之罪,楊憑被貶為臨賀縣尉,李夷簡被賜金飾魚袋及紫衣,以戶部侍郎之職掌管財政收支。不久任檢校禮部尚書、山南東道節度使。當初,貞元時,徵調江西士兵五百人戍守襄陽,以便遏制蔡州叛賊的右翼,(費用)依賴財政收支來供給,後來士兵死亡殆盡,但(相關部門)每年依舊領取財用。李夷簡說:「此事已是空文,假如發生戰事,(這樣)能行嗎?」奏請廢止了此事。

過了三年,李夷簡轉任劍南西川節度使。巂州刺史王顒一貫奸猾貪贓,境內的蠻人憤怒,背叛離開。李夷簡(到任)驅逐了王顒,下達文告用禍福的道理說服蠻人,叛離的蠻人部落重新安定下來。十三年,召入朝廷擔任御史大夫,進官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時逢李師道反叛,裴度執政,皇帝要依靠他平定叛賊,李夷簡自認為才能超不過裴度,於是請求外任,以檢校尚書左僕射平章事出任淮南節度使。穆宗即位,有關官員正要議定大行皇帝的廟號,李夷簡建議說:「帝王(廟號)稱『祖』是有功,稱『宗』是有德。大行皇帝有軍事方面的功勳,廟號應稱『祖』。」皇帝下詔命令公卿禮官商議,(認為)不符合(禮法),沒有採用。過了很久,(李夷簡)請求年老退休,朝廷認為他年紀、能力尚可勝任(官職),沒有同意,用右僕射之職徵召他,(李夷簡)辭謝不肯就任;朝廷又任命他檢校左僕射兼太子少師,到東都洛陽任職。第二年去世,終年六十七歲,追贈太子太保。李夷簡官居顯要,以正直自守,不曾隨便用言辭氣色取悅他人。歷任三鎮節度使,家中沒有資產。有病不求醫,臨死前(告誡家人)不要厚葬,不要奉佛祈福,不立神道碑,僅在墓地加以標識而已。世人稱他謹守節操能善始善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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