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齋誌異-鬼隸篇有哪些情節?該怎樣翻譯呢?

聊齋誌異-鬼隸篇有哪些情節?該怎樣翻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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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齋誌異《鬼隸》原文

歷城縣二隸,奉邑令韓承宣命[1],營干他郡[2],歲暮方歸。途遇二人,裝飾亦類公役,同行話言。二人自稱郡役。隸曰:「濟城快皂[3],相識十有八九,二君殊昧生平。」二人云,「實相告:我城隍鬼隸也。今將以公文投東嶽[4]。」隸問:「公文何事?」答云:「濟南大劫,所報者,殺人之名數也。」驚問其數。曰:「亦不甚悉,約近百萬。」隸問其期,答以「正朔」[5]。二隸驚顧,計到郡正值歲除[6],恐罹於難;遲留恐貽譴責。鬼曰:「違誤限期罪小,入遭劫數禍大。宜他避,姑勿歸。」隸從之。

未幾,北兵大至[7],屠濟南,扛屍百萬。二人亡匿得免。

[1]韓承宣:字長卿,山西蒲州(今山西省永濟縣西蒲州鎮)人。崇幀七年進士,曾任山東省淄川縣知縣,後調任歷城縣。見光緒《山東通志·職官 志》。

[2]營干:辦事。

[3]快皂:捕快。舊時州縣地方擔任緝捕的役卒。

[4]東嶽:泰山東嶽大帝。迷信傳說東嶽大帝掌管世人生死禍福。

[5]正朔:正月初一。

[6]歲除:除夕。

[7]北兵:指清兵。

聊齋誌異《鬼隸》翻譯

濟南歷城縣的兩個衙役,奉縣令韓承宣之命,去別的郡辦事,年底才返回。路上碰到兩個人,衣著打扮也像是公差,便一塊同行。交談中,二人自稱是郡裡的捕快。衙役說:「濟南城的捕快,我們認識十之八九,你們兩位卻從沒見過。」二人說:「實話告訴你們:我們是城隍廟的鬼隸,要去泰山向東嶽大帝投送公文。」衙役便問:「有什麼公事?」回答說:「濟南將有大劫,報送的公文就是應死人的姓名和數目。」衙役驚駭地詢問死人的數目,鬼隸說:「我們也不太清楚,大約將近一百萬人。」衙役又問時間,回答是「大年初一」。二衙役驚得面面相覷,計算著趕到濟南時正是除夕。回去恐怕遭難,拖延返回又怕受縣令責罰,鬼隸說:「違了期限是小罪,把命丟了卻是大禍,應該趕快躲到別的地方,先不要回去。」衙役聽從了鬼隸的勸告。

不長時間,清兵大舉南下,屠戮了濟南城,殺了一百萬人,死屍堆積如山。二衙役因逃避得以倖免。

聊齋誌異《鬼隸》賞析

明崇禎十一年(1638年)十二月,清軍兵臨濟南城下,十萬清軍用炮火和雲梯向城區猛攻。山東巡按宋學朱和歷城知縣韓承宣率領千餘名守軍和民眾拚死抵抗,但終因寡不敵眾,孤立無援,在堅守了九個晝夜後,於第二年的正月初二日,濟南城被攻陷並遭屠城,屠殺民眾百萬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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