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黎族生育習俗

海南黎族生育習俗

海南黎族生育習俗

生肖民俗

  在原始社會時代,原始人的思維和智力發展到認識生育是人類生存的條件,人們就懂得利用樹葉和獸皮遮蓋和保護自已的生殖器。黎族地區毛道鄉出土男生殖器“石祖”圖騰崇拜物、保亭縣三道地區黎族崇拜女性乳房的基石,印證了黎族自古以來對生育的強烈願望,並且通過長期歷史實踐,形成了本民族的生育習俗。

  1.生育禮儀與禁忌

  1.1觀念

  黎族家庭對生育觀念非常重視,把生男育女視為家裡、寨裡、族裡的喜事。說是“多子多福”,父母年老了有人侍候。生男子繼承家業,是傳宗接代的龍子;育女子多福星,家外、寨外有親戚,百里路程能歇腳。
  生育歌謠:

竹老筍長竹成叢,生男育女家丁添;
男得當家女傳世,養子防老父母閒。
椰子樹高頂風台,子孫滿堂家不衰;
不愁興家人丁少,傳宗接代有人才。

  1.2懷孕

  婦女懷孕,俗語“女子打包”,黎語“翁蒂”,黎族民間視為喜事臨門。懷孕期間,丈夫要悉心護理,不得打罵妻子。外人不得辱罵孕婦,或說些不吉利的話,會導致孕婦流產。合畝制地區黎族,在妻子懷孕期間,丈夫不得安裝刀、鋤柄和犁耙等,否則會導致妻子難產。黎族民間普遍禁忌孕婦吃蛇肉和猴子肉,孕婦不得跨越動物屍體,否則會懷怪胎或死胎。懷孕期間,孕婦以飯飽酒足保胎,把敬酒對歌,視為分散孕婦的思想負擔。平時,孕婦參加力所能及的家務和生產勞動,並織繡嬰兒的衣裳和籌備分娩期的物品。

  1.3分娩

  黎族婦女生小孩,在家門口掛樹葉,禁忌外人內進。產婦在房內以躺產或坐產。由村裡有經驗的婦女助產,母親護理。孩子生下後,用紅線綁嬰兒的肚臍。胎盤用樹葉包裹吊在樹上或放到河裡流走,有的地區把胎盤埋在地下,不讓豬狗吃。東方市美孚方言產婦,用陶盆盛胎盤,放置在家的高處,孩子週歲時才處理。助產婦用山艾葉和棉布塊清理嬰兒的羊水及產後污血。如果出現難產,當地習俗認為凶魂纏身。其丈夫要辦兩件事:第一要把家裡的刀脫柄,犁頭脫架,拔掉籬笆,方能使妻子容易生下小孩。第二要請“道公”祭鬼求神,保佑產婦平安生下小孩。如果發生難產小孩死亡,由丈夫組織兄弟送葬。產婦因難產而死,視為“死不乾淨”,由男家和女家的老人處理後事。此後,死者的丈夫不易再娶,說是家庭有“凶魂”,要殺牲祭鬼神,打鼓敲鑼驅邪招善,女人才願意嫁進家門。

  1.4產期

  產婦分娩3天內閉門不出,按嬰兒的性別,在房門口掛“插星”,男嬰掛紅籐葉,女嬰插露蔸葉。兩種葉子均有刺,為驅邪物。家裡由“奧雅”在祭祖靈魂位上放著一碗米和一碗酒(意為米是嬰兒的糧食魂,酒是祭祖品),向祖宗報告新生命的降臨,祈求保佑平安。

  產期一個月或一百天,產婦“坐月子”,各地有所不同。合畝制地區產婦,設專炊,吃乾飯或吃黃姜水煮的米飯,菜餚以田基草、雷公根為主。每天要喝牛牯大力、千層血籐的草藥湯補身。禁忌吃魚、肉、蛋和瓜類,認為產婦吃腥味食物和涼素瓜菜,會“寒身”,來日易患婦科疾病。瓊中縣和沿海地區黎族產婦,吃鮮魚、鮮肉和鹹蛋等。產婦不坐男人坐的凳子,不滿產期夫妻不得同床。坐月滿期,要殺雞炒艾葉給產婦進食,煮龍眼樹葉水給產婦洗身。潔身後,方能近男人身和外出。嬰兒期以食母乳汁為主,以寬布巾於右腰部套帶小孩,外出勞動時用套袋掛小孩在樹下。

  1.5節育

  黎族民間流傳著控制生育的藥物,配方有植物和動物兩類。婦女懷孕後,由於受到生育環境和撫養孩子的條件所局限時,可利用民間墮胎草藥,通常在懷孕期60天至120天內實施。民間中,因家庭孩子多或身體欠佳的婦女,實施草藥絕育。如單方的“雞骨香”草藥,每次月事後煮湯服,連服三劑可以絕育。因生育過密,需要避孕,有一種會飛的小動物,俗稱“紅霞”(深山裡的紅色蝙蝠)。婦女吃了“紅霞”肉可以絕育。把“紅霞”肉曬乾,裝進小紅包掛在女子的腰身上,可以達到避孕的目的。但是,懂節育藥物的人,是嚴守配方秘密的。認為把藥方公開外傳不吉利,死後“遭受”陰間的懲罰。

  2.孩子的命名

  孩子,黎語叫“蒂力”或“織力”。黎族孩子兩次取名。出生滿月時取名,俗稱“乳名”。取名時,嬰兒父母親和家里長輩共議孩子的奶名。通常根據孩子出生的特徵和出生日子,以及孩子出生期間家裡或村裡發生具有象徵性的事件取名。如孩子出生時是紅頭髮的,稱“紅髮”;孩子在雞日出生的,稱“雞子”;家裡首次買電視又碰小孩出生的,取名“電視”。取名要由家族裡的“奧雅”舉行儀式,殺公雞祭祖,向祖宗報告嬰兒的奶名,方能向眾人公佈。參加給小孩取名的婦女,把小孩安放在搖籃裡。在年老的婦女(俗稱“娘母”)帶領眾婦女給小孩唱搖籃歌謠和跳平安舞蹈。

黎族搖籃歌(意譯):
睡吧好寶寶,睡好媽去田;
睡好爸去園,採回許多果;
採回寶寶吃,採回寶寶玩。
睡吧小寶寶,家裡有小貓;
家裡有小狗,媽媽捉魚蝦;
爸爸打山鳥,回來喂寶寶。

  滿週歲時,要在孩子生日的那一天命名,通常以直系親屬輩序名次取其名。名的派別只一個字,而且要同長輩的名形成韻律。如祖父名“族”,父親名“秀”,兒子名“狀”等,形成名稱音調為“族、秀、狀……”,以此排列下去。為了區別性別,在名的前面冠上“老”或“荷”。如男子的名,稱“老×”或“亞×”;女子的名,稱“荷×”或“阿×”。孩子命名要舉行儀式,宰雞殺豬祭先祖,宴請親屬朋友恭賀孩子命名。在家裡給孩子設專席位,席上擺放一碗乾飯,一個雞腿、一把尖刀、一塊銀元或紙幣等物品。在“奧雅”主持下,孩子的父母親帶孩子向祖先靈位跪拜,並報告新成員的命名。“奧雅”給命名的孩子戴上串著銅錢的項圈,手腳上繫著藍紅青三色的“平安線”。然後,父母親帶小孩到專設的席位就座,當眾呼喊孩子的名字,並叫孩子自己拿席上的某種物品,父母和眾親觀看孩子首先拿的是什麼。如拿飯碗,意為孩子將來有吃且長壽;拿尖刀,就是未來的英雄;拿銀元,是發財;拿雞腿是走四方的人物……。此時,光臨命名的親戚朋友,先後向小孩的專席上放“紅包”或禮物,表示祝賀。

  現在黎族姓名有兩個字或三個字的,如王×、林××。這是受漢族文化的影響,倣傚漢人的名字稱謂。但在家裡仍然保留著自己的小名。

  3.婚外生的孩子

  黎族思想觀念,認為女子生男育女是先祖的安排,過去把墮胎和虐殺嬰兒的行為,視為“茂賴”(即天地不容許的行為)。因此,婚外生的孩子,受到保護。婚外生育有兩種情況:第一種,已婚配的女子,因夫妻感情不和,或夫少妻大,女方長期居住在娘家私通懷孕。按俗規女子出嫁私通懷孕,不允許在娘家分娩,需到夫家分娩。而夫家和民間則視為正常的事情,生下來的嬰兒,是夫家的成員,孩子的命名和撫養都由夫家負責辦理。第二種,由於民間男女青年多自由擇偶,男女青年社交玩“隆閨”的婚戀方式。未婚男女在愛河中發生關係,而在“隆閨”私生孩子,也受到舅家的保護。非婚生子女的母親出嫁時,男家也許諾,撫養非婚生的子女,並確立正式的父子關係,列入養父的直親血緣,享受其平等權益,在社會上不受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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