傣族園:傣族竹樓保護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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傣族園:傣族竹樓保護之爭

生肖民俗

  近年來,西雙版納的傣族竹樓越來越少了。

  編者按:“公司+農戶”的形式運作曾經讓雲南西雙版納的傣族園受益,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農戶要求改善生活條件的願望越來越強烈,他們與負責管理傣族園的開發公司之間的衝突愈演愈烈,這是一場保護民族傳統文化之爭還是一場利益之爭?二者之間的矛盾如何協調?8月1日,《雲南省西雙版納州民族傳統建築保護條例》即將實施,能否化解傣族園的困境,還需拭目以待。

  1999年,以“公司+農戶”的形式運作的雲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猛罕鎮(橄欖壩)傣族園開門迎客。傣族園由曼將、曼龍、曼乍、曼嘎、曼聽5個自然村寨組成,預計總投資1.5億元,分三期完成。傣族園建立後,短短幾年間,它已成為與猛侖植物園、野象谷相提並論的西雙版納三大旅遊景點之一。2001年被國家旅遊局評為國家4A級旅遊風景名勝區。

  傣族園的精華在於傣家竹樓,這裡擁有世界上保存最為完好的傣家竹樓。傣家竹樓俗稱高腳房屋,又稱“干欄”或“干闌”。據史料記載:傣家竹樓產生於7000多年前百越族群的干欄式建築,曾風靡華夏大地,後來卻逐漸消失。現在全世界唯一存在並保存完好的竹樓只有在西雙版納才能找到。

  “異化建築”讓人心痛

  日前,記者收到一篇來自傣族園公司的來稿,題為《傣族園的竹樓在被蠶食》。作者對傣族園內傣家竹樓被“異化建築”所取代的現象痛心疾首,呼籲保護傣族傳統建築文化:目前,傣族園共有住戶333戶、1586人,截止到2008年5月31日,景區異化建築面積達到2.02萬平米,接近全園總面積的1/4,“這個數字還在急劇攀升”,目前仍有很多村民計劃建蓋“洋樓”。

  “自1999年傣族園作為旅遊景區開發後,村民的家庭收入不斷增多。他們靠工資、租金、傣家樂、橡膠、其它生意等,人均年收入由1998年的3500元增至現在的8000餘元。生活的富足讓他們有了改善、提高生活質量的想法,他們喜歡洋車洋房、高檔電器傢俱,於是開始慢慢更新換代,淘汰掉不適應潮流的‘舊東西’。”

  作者表示,對於這些異化建築,傣族園作為一個企業實屬無奈,“它沒有任何執法權,也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可供執行”。而他們擔心,傣族園從此將失去自己的特色,被遊客拋棄,這種現象在西雙版納已經有了前車之鑒。

  “過去,西雙版納州州府景洪市有個城中村,名叫曼景蘭,是一個典型的傣族自然村寨,房屋建築為干欄式竹樓,吸引了來自世界各地的遊客。然而,當地村民富裕之後,紛紛拆掉老的竹樓,蓋上了現代化的新建築。多年後,許多尋夢的遊客再次踏入曼景蘭時,被眼前的異化建築嚇了一跳,無不捶胸頓足,從此曼景蘭的旅遊一落千丈。”

  據瞭解,傣族園成立之初,公司與村民、當地政府之間簽訂的三方協議規定,園內村民必須要保持傣族竹樓的原狀。此後,傣族園出台了《傣族園景區干欄式建築保護與建設管理暫行規定》,《規定》要求:傣族園內建蓋的房屋必須是傣族傳統干欄建築,木框架、瓦屋面(傣式泥制瓦)結構,其中廚房、衛生間可用磚混結構,但廚房第二層必須是木瓦結構。為此,傣族園對村民實施獎勵措施:對新建、改建、擴建後符合條件的,每戶給予4000元的獎勵。2004至2007年,傣族園公司共表彰了97戶,補助金額達39.2萬元。為了與村民溝通,傣族園還成立了民族事務部,長期深入村寨,向農戶宣傳保護竹樓的重要性。

  文化意識分歧還是利益衝突?

  在傣族園的來稿中,“異化建築”是一個頻繁出現的概念。記者就此詢問了來稿作者之一趙麗,她表示,根據傣族園的規定,凡是“非竹樓建築”就是“異化建築”,包括漢式建築、洋樓和保持傣族建築外觀的磚混結構。按照這一定義,園內第一棟異化建築出現在2001年,此後這一現象有愈演愈烈之勢。

  而對“異化建築”,村民也有自己的苦衷。一個村民接受雲南大學研究生鄭蘋的調研時說:“現在不同於以前了,以前蓋房子可以去山上砍樹,現在政府不准砍,我們只有去買,可現在的木料太貴了,一個竹樓蓋下來要用五六萬元,而且木料容易被蟲蛀,易漏雨,10年就要修一次,太費錢了。蓋磚房頂多兩三萬元就可以了,還結實。”

  雲南大學社會學系教授章立明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也表示,“村民的做法無可厚非”。老式竹樓用木頭做立柱,支撐力有限,房子不可能建得很大,一般是10至20平米,沒有獨立分隔的臥室,一家七八口人席地而睡,私密性很差,這對年輕人來說很難接受。

  一位曾在傣族園工作多年、不願意透露姓名的老員工指出,“異化建築”是一個模糊的概念,國家沒有明確規定傣族竹樓的標準。歷史上竹樓也是不斷發展演變的,第一代為茅草竹子結構,第二代為木製結構,上世紀80年代以來,在西雙版納推廣的主要是保持傣族建築外觀的磚混結構,“讓傣族園內的農戶永遠住在竹樓中的想法是不可行的”。

  但雲南師範大學發展中心的李偉認為,傣族園公司建立之初與農戶簽訂了契約關係,農戶應當遵從管理,因為他們在旅遊中獲得了收益,理當讓度一部分利益來保證旅遊的可持續性。“傣族園是一個出售旅遊產品的公司,進入市場後就必須接受市場邏輯,有統一的管理模式,統一的形象和一定標識的產品。傣族竹樓是傣族園的核心產品,應當最大限度地保持原貌。”但他認為,這不是一個文化保護問題,而是傣族園管理的問題。

  面對越來越多的“異化建築”,公司對農戶蓋房做了規定:“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傣族園內建蓋非傳統干欄式異化建築和設施,已建蓋的必須限期拆除。” 這一規定更讓農戶十分不滿,“我們祖祖輩輩就在這裡生活,公司憑什麼管我們蓋什麼樣的房子?”

  “在文化保護的背後,根本的問題還在於傣族園把寨子圈起來做公園的運營模式面臨挑戰,公園內的村民一旦要求變化,公司應當如何應對。”傣族園老員工認為。

  1999年,當地政府引進公司管理傣族園,被視為一大創舉。傣族園公司將“公司+農戶”的發展模式解釋為:村民提供村寨資源,以其世代所居的干欄式竹樓建築群落、自然生態環境、田園風光以及古老的佛教文化、長期生活勞作中形成的豐富多彩的民族文化構成景區的主背景,公司投資改造景區基礎設施、接待環境,統一策劃、包裝、宣傳,二者共同參與,走向市場,互利互惠,走旅遊致富之路。

  但在現實情況中,農戶付出和收益不成正比,導致他們心中存在怨氣和不平衡。曾於2004年在傣族園做田野調研的雲南民族大學研究生羅平認為,工作的分化,權力的一邊倒,資源提供與收益失衡使得公司與農戶的關係無法親密,二者如同油浮於水,是導致公司與農戶之間衝突的根本原因。

  傣族園表示,他們為數百個農戶提供了就業機會,但根據羅平的調查,因為崗位有限,僅公司租用了其土地的農戶有上班的優先權。而在就業的農戶中,大部分農戶主要從事清潔、園藝、潑水和民族文化表演等收入較低、工作較累的工作,僅1/5的村民做導遊和保安等相對輕閒的工作。而在公司的管理決策層中沒有一個傣族村民。傣族園老員工認為,目前傣族園的運營模式和收益分配是門票收入100%歸公司,農戶得不到任何實質的收益,如果這種收益分配方式不改革,公司與農戶之間的矛盾就不可能調和。

  傣族園的未來走向

  傣族園公司表示,他們希望獲得有關部門扶持:1、出台一部關於保護干欄式建築的條例;2、執行部門堅決執行《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3、資金支持,用於拆除園內異化建築和獎勵農戶;4、在傣族園外規劃一塊土地,實現村民的家外家。

  據悉,雲南省已經批准通過了《雲南省西雙版納州傳統民族建築保護條例》,並於8月1日實施。傣族園公司對此十分支持,“如果保護資金到位,我們可以增加對農戶的補償,現在是4000元,將來也許能夠增加到兩萬元。我們還可以拆除一部分異化建築。”趙麗說。

  但多數人對這個條例依然持悲觀的態度。西雙版納州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李錕此前接受記者採訪時也表示,《條例》是針對西雙版納所有干欄式民居建築制定的,一般村寨民居僅要求他們保持傳統的傣家竹樓造型,對用材沒有限制。傣族園是一個特殊的區域,還需當地有關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保護措施。但他建議,可以用一種變通的辦法來解決傣族園的建築異化問題,即允許村民在保持干欄式建築風格的前提下,建蓋鋼筋混凝土或者磚混結構的房屋,再包裹木質材料,兼顧雙方的需求。

  章立明也建議,傣族園可以更多地在旅遊內容上下功夫,讓遊客在活動中更好地體驗民族風情,而不僅僅局限於傣族的竹樓或者傣族的筒裙服裝。“公司在村民面前,還是一個強勢群體,如果想要村民自己提高覺悟主動調適,是不太可能的。公司應主動解決與村民之間的矛盾,形成多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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