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文化名城村鎮保護是必然

歷史文化名城村鎮保護是必然

歷史文化名城村鎮保護是必然

生肖文化

  依法保護是必然

  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是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這是國際社會的共識,很多國家把歷史地區和歷史城鎮列入了文化遺產保護範圍。《內羅畢宣言》、《華盛頓憲章》作為關於歷史街區、歷史城鎮保護的非常著名的國際文件,得到了國際社會的一致響應。

  隨著我國文化遺產保護事業的內涵不斷豐富、外延不斷拓展,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的保護也日益受到各級政府的重視和公眾的關注。從1982年首批24個城市獲得“歷史文化名城”稱號至今,建設部和國家文物局共公佈了三批109個“名城”;2003年,兩部委又聯合設立了“歷史文化名鎮”和“歷史文化名村”制度,至今年5月已有三批87個鎮、72個村獲得“歷史文化名鎮”、“歷史文化名村”的稱號,與此同時,各級地方政府也陸續將一大批具有重要歷史、文化、科學價值的古村鎮公佈為相應級別的歷史文化名村、名鎮。

  然而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城市建設速度加快,一批具有歷史文化價值的城市村鎮遭遇拆除、毀壞的噩運,更多的則面臨類似的威脅。因此,依法管理、依法保護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已迫在眉睫。“出台保護條例是一個必然的過程。對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保護與管理光靠行政手段是不夠的,走上法制的道路是必然。此外,工作中加大保護力度,也要通過立法、執法來進行。”建設部城鄉規劃司司長唐凱如是說。國家文物局局長單霽翔更是明確指出:《保護條例》“在制度上明確了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保護的目標、措施、方法和標準,在法律上明確這些文化遺產遭破壞的責任人的責任,通過對法律的嚴格執行和廣泛宣傳,以及通過對違法事件的嚴肅處理,在全社會形成標準明確、程序公開、責權利清晰的保護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的良好氛圍、體制和機制,是尤為重要的任務。”

  保護要根據對像區別對待

  雖然各類文化遺產的保護越來越多地受到各級政府和各界人士的重視,但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被破壞的程度還是很嚴重,不少地區的破壞速度甚至還在不斷加快,尤其是城市建設的大拆大建對整體環境風貌的破壞;盲目的商業開發、超負荷旅遊對歷史文化空間的破壞……針對開發與保護的矛盾,《保護條例》有了相應的規定。

  條例中關於“開發”的條款受到專家們的高度關注。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原總規劃師王景慧,長期從事文化遺產保護尤其是城市村鎮遺產的保護工作,曾參與過《保護條例》制定的討論。他認為,名城、名鎮、名村保護的主要矛盾體現在舊城改造中,如用成片開發的方式搞舊城改造,全部推光另建樓房,致使歷史街區蕩然無存,甚至有的歷史文化名城已找不到一片完整的歷史文化街區了。他說:“實踐證明,成片式的開發是不適合的。要採取既能改善基礎設施、提高居民生活質量,又能很好地完成保護工作的方式。由政府主導,有居民參與,做漸進式改善是迄今較為妥當的方式。”

  專家們還指出,條例應該強調對不同的遺產應採取不同的保護方式,對文物、歷史街區和歷史名城要區別對待。北京古跡保護委員會委員劉小石即指出,名城範圍比較大,在做好保護規劃的前提下,還有適度開發的可能,而名鎮、名村已經是很小範圍了,絕對不能再搞什麼開發,也就不存在“開發強度”的提法了。他說:“名城、名鎮、名村的情況差異很大,用同一個保護條例來管難度很大,甚至可能什麼也管不了。”王景慧則主張,文物保護單位要原物保護,遵循“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保存歷史真跡;歷史文化街區要原貌保護,要保存歷史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包括建築物外觀和構成整體風貌的街道、古樹等,當然,建築物內部可以更新改造,改善基礎設施,以適應現代生活的需要;歷史文化名城要風貌保護,就是歷史文化名城中的文物古跡和歷史街區以外的地區,也要保護和延續古城的格局和歷史風貌。他指出:“《保護條例》中確定有無歷史文化街區是歷史文化名城的標準之一,這一點很重要。因為在歷史文化名城中尚能全面完整保存古城歷史風貌的只是少數,用局部的歷史文化街區來體現古城的傳統風貌則是個現實可行的辦法。歷史文化保護區的範圍可大可小,可以根據現狀的好壞實事求是地劃定,這也有利於最大限度地減少遺產保護與發展建設的矛盾。”

  頭銜是榮譽更是責任

  保護觀念的偏差是古城村鎮面臨的又一大危險。由於一些地方有關部門的文化遺產保護理念和意識有待進一步提高,全國各地城市化速度不斷加快,以及個別地區存在對“新農村建設”的片面理解,古城村鎮等文化遺產遭受嚴重破壞的威脅還將存在。

  著名的文物專家羅哲文認為:“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是中華民族悠久歷史文化的集中體現,許多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也在其轄境之內,如何把它們保護好、利用好、傳承好,是當代人義不容辭的重任。”王景慧指出:“授予名城、名鎮、名村的頭銜,是榮譽,更是責任。《條例》中關於瀕危、摘牌等條款的設定非常好,有助於強化管理者的責任心。”北京古城的民間保護者華新民坦言,希望《保護條例》快點出台,越快越好,越早越好,晚了或者拖幾年再出來,也就沒有什麼可以保護的內容了。現在的當務之急,是停止在全國各地的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中正在進行的“拆”。劉小石焦慮地說:“我們保護的是歷史、是文化,這都是需要投入的,而不能把它們當成賺錢的工具。只要是以賺錢為目的的開發或所謂保護,就必然會破壞遺產。因而保護工作僅僅制定法規條例是遠遠不夠的,更重要、更關鍵的是落實。”華新民則直接表示:“對於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我們應當提高到保護國家的整體文化安全的高度來認識。”

  許多專家認為,《條例》中的懲罰金額還有待商榷。比如在北京拆毀一處歷史文化保護區搞房地產開發,開發商只需賣出一套房子就足以交納罰款。有專家對此評價道:“如此低額的懲罰簡直就是引導犯罪!”

  軀體和精神都要保護

  還有專家指出,隨著社會現代化的程度越來越高,一談及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保護,人們的眼光往往停留在物質層面,很容易忽視其精神層面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我國歷史文化名城村鎮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豐富,表現形式多彩多姿。它們一方面傳承著歷史文化信息,另一方面與歷史文化名城村鎮的文物古跡、區域體形環境風貌相輔相成,構建出城市、村鎮文化的深厚底蘊,體現一個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韻味”所在。因此,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的不僅僅是文物古跡、傳統建築,還包括蘊含其中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羅哲文指出:“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保護要‘形神兼備’。形,就是在物質層面保護其原貌;神,就是保護其歷史上形成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其重要性並不亞於有形遺產的保護。”他同時呼籲,歷史文化名城村鎮的保護要做到“形神兼備”、“有聲有韻”。王景慧也說:“歷史文化街區要保護真實歷史遺存,要保護整體風貌,保護構成歷史風貌的所有要素,還要特別注意維持並延續原有的使用功能,改善地區居民的生活。現在有的地方要全部遷民,重修房子再高價賣出,或變成有錢人住的新社區,或變成高檔娛樂休閒地,或變成專供旅遊參觀的佈景道具,這些絕不是歷史文化街區保護的方向。”

  兩位專家還不約而同地將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物質文化遺存比作人的軀體,將非物質文化遺產比作人的精神。羅哲文說:“一個人光有軀體而缺乏精神不行。精神與軀體兩者可見是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就這種意義來說,當前非物質文化的保護力度應該加大。”王景慧說:“我們保護的不只是物質軀殼,還應包含它們承載的社會、文化活動。”
共2頁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十二生肖
起名大全
猜你喜歡
生日測試
性格命運
愛情配對
大家都在看

生肖文化 © 2010-2024 十二生肖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