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義字看儒家正義思想的形成

從義字看儒家正義思想的形成

從義字看儒家正義思想的形成

生肖文化

在西學東漸的背景下,人們談論政治哲學時,言必稱“正義”,而眾所周知,這個正義(Justice)觀念乃是西方的舶來品。那麼,中國傳統文化、尤其是儒家思想中,有沒有正義思想呢?如果有,它是什麼呢?我們認為,它就是“義”的範疇。在中國文化、尤其是儒家思想中,義是一個很重要的範疇:在儒家的“仁義禮知”四個基本範疇中,義對勾連仁和禮至為關鍵,起著重要的內外轉換作用;不僅如此,義的觀念對塑造中國人的道德直覺起了很重要的作用。那麼,儒家“義”的正義觀念是如何形成的呢?它和現代正義觀念的關聯又是怎樣的呢?中國這個歷史悠久的文明古國號稱“禮儀”之幫,那麼禮儀之“儀”和“義”又有什麼關聯?

一 義,甲骨文作 ,其它雖然寫法略有不同,但從羊從我是一定的。[1] 所以許慎《說文解字》有:義,己之威儀也。從羊從我。

義的本訓是應該什麼呢?《禮記·中庸》有:仁者人也,義者宜也。這是在早期文獻中直接的訓釋。在同期及以前的文獻中的義字,漢代及以後的注家也多采此說:《周易》的旅卦中有“其義焚也”,《經典釋文》引馬註:義,宜也。《尚書 康誥》:其義刑義殺。孔安國傳:義,宜也。《詩經》:不義從式。毛亨傳:義,宜也。《論語·公冶長》“其使民也義。”皇疏:義,宜也。如此訓義者很多,不能一一列舉。故段玉裁《說文解字注》:義之本訓為禮容各得其宜。

既然義之本身為宜,又為何許慎說,義,己之威儀也呢?即是說:義和威儀之儀的關係呢?鄭玄注《周禮·四師》“凡國之大事,治其禮儀,以佐宗伯。”說的明白:義每讀為儀,古者書儀但為義,今時所謂義為誼。段玉裁對此作了進一步的發揮“義,各本作儀,今正。古者威儀字作義,今仁義字用之。儀者,度也。今威儀字用之。誼者,但為義。今情誼用之。”而且段玉裁在誼字條下做了進一步的闡發,並給出了關於古今字的一個例說:“誼,義,古今字。周時作誼。漢時作義,皆今之仁義字也。其威儀字則周時作誼,漢時作義。凡讀經傳,不可不知古今字。古今無定時,周為古而漢為今,漢為古則晉為今。隨時異用者謂古今字。非如今人言古文,籀文謂古文,小篆隸書為今字也”

在現已識讀的甲骨文中有義而無儀。據《金石字鑒》,儀最早見於漢代的印信之中,說明漢代已有了儀字[2]。高田宗周說:銘用本字本義,經傳借儀為義,又借義為仁誼字。[3]這說明可能是漢朝人在整理古代文獻,把古代“威儀”之類用法的義字改為儀。這也說明,段玉裁改“己之威儀”的儀為義沒有什麼道理,也大可不必。這是許慎在用漢代的語言在闡釋義字。段玉裁改儀為義,似乎然人覺得漢代還有威儀這樣的用法。反而讓人感到迷惑,所以王力先生在他的王力古漢語字典中仍然一如其舊,原文照引:“義,己之威儀也”

至於義、誼、宜它們之間的關係,《王力古漢語字典》作了很好說明:(同源字)宜、誼、義。三字同聲同韻,誼、誼同音。《說文》:“宜,所安也。”又誼,人之所宜也。音近義通,是同源字。在典籍中,誼義本可通用,只有後起義只作誼,不作義。班固的《幽通賦》有“捨生取誼。”這不禁讓人想起孟子的“捨生取義”之說,這也說明在漢代誼、義還可以通用。

關於義字從羊從我的探求,前人多有闡發。徐鉉在校《說文》時附有:臣鉉等曰:“此與善美同意,故從羊”段玉裁《說文解字注》:“義之本訓,為禮容各得其宜。禮容得宜則善矣。故文王、我將、毛傳皆曰,義,善也。引申之訓也。從羊者,與善、美同意。”段玉裁沒有對此進一步明確。《甲骨文集釋》用羅振玉的一個說法:按羊有美善之意者,以其假為祥也。[4]楊樹達另有一個說法:二徐及段氏謂與善、美同意,殊嫌膚泛,今按羊蓋假為像,說文八篇上人部雲,像,像也,從人,從象,亦聲,讀若養。故字變為樣,今通言人之樣子是也。像讀若養,養從羊聲,故制義字者假羊為像,然則文從我羊。實言我像,我像即今言我樣,故以己之威儀立訓矣。[5] 雖然對義與善、美同意的原因的探求意見不一,但對這一結論卻都是贊同的。

由此,我們可以知道,義在字源上與善、美同意。在中華文明之初,義、善、美這幾個基本範疇是同源同義的。在上古的文字材料中表示,表現在外的禮節、容貌、法度等,此義後作儀。[6] 而其本訓為宜,即社會認為合宜的道理和行為。[7]

綜上所述:義之本訓為宜,在上古文獻中借用為儀,引伸之後與善、美同義。至於我們今天所用的正義一詞。它又是什麼意思呢?它最早見於何典籍?與義的關係如何?我們再來看近現代人的解釋。根據《辭海》止部正字條下有:正義:(1)公正的道理。如正義感、主持正義。《荀子·儒效》有:不學問,無正義,以富利為隆,是俗人者也。(2)舊時註釋經史,常以正義為名。如孔穎達的《五經正義》。[8]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出:正義一詞在中國由來已久。不像哲學、邏輯一類的詞,是我們今天為了翻譯西方文獻而新造的一個詞。而且我們還發現正義與西方的justice的用法基本一樣。不僅如此,西方的justice還含有審判、評判的意思,中文的義也有此意。董子有言:謂仁必及人,義必由中斷制。(《春秋繁露·仁義法》)由此我們可以看到:對正義(justice)一詞中西方有著共通的語義平台。用法基本相當。因此我們尋找儒家正義思想便有了文字學基礎,絕不是空穴來風的妄談。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說文》有:羛,墨翟書義從弗。並附有字證。魏郡有羛陽鄉,讀若錡。王力在他的《王力古漢語字典》中給出了另外的一個例證,馬王堆漢墓帛書戰國縱橫家蘇秦獻書趙王章:“然則齊羛,王以天下就之;齊逆,王以天下□之。”這說明到漢代仍然有人在使用墨子的這個羛字,所以許慎特別加以說明。墨翟為何書義為羛,段玉裁認為:“從弗者。蓋取矯弗合宜之意也”。羛字不見於現已識別的甲骨文,也不見於金文,極可能是墨子根據自己對義的理解,另創的一個字。墨子認為:羛者,利之和也。

二 前面我們弄清了義的本訓為宜,借用為儀,經過引申後與善美同意。也理清了儒家仁義理智的義與正義的內在關係。為我們進一步探求儒家正義思想的形成鋪平了道路。既然正義一詞是由儒家仁義理智的義拓展而來,那麼我們就可以圍繞先秦儒家對義字的闡發,而展開我們對儒家正義思想的探求。談儒家當然得自孔子開始,雖然孔子的正義思想在很多文獻中都有表現,但我們只能從研究孔子思想最可靠得材料《論語》著手。

從《論語》中我們可以看出,首先,孔子論及最多的是君子和義的關係。君子在《論語》中有兩個基本義項,指有道德的人或居於高位的人。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論語·裡仁》)孔子把君子和小人、義和利對起來講,把義作為君子者流的精神寓所,並且說:君子義以為質(《論語·衛靈公》)君子義以為上(《論語·陽貨》)就是講君子應該把義放在個人道德修養的首位,並作為本質內容。那麼孔子是僅僅把義作為個人的道德修養就為止了嗎?不是,孔子認為君子在完成道德修養後應該:君子之仕也,行其義也(《論語·微子》)其使民也義(《論語·公冶長》)否則就不可能真正完成其道德修養:不仕無義(同上)所以說:君子之於天下也,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論語·裡仁》)孔子論述義的著力點主要在個人的道德修養,並把個人和社會作為一個融貫的整體來談,就是內聖外王。有以義為上為質的君子居於高位,他使民以義,社會正義就可以得以實現。那麼君子就可以行義以達其道。

君子應該義以為質為上,把義植根於自己的道德修養之中,然後才能入仕行其義也。如果用一句話概括的話:君子喻於義。義是靠君子者流去感悟、體認。並把它展現出來。

從《論語》中的這些記敘我們可以發現,孔子主要把義範疇作為個人道德修養的主要內容。在孔子那裡,君子是個人道德修養的完美體現,介於聖人和小人之間。聖人生而知之,是虛懸的一格。小人是道德修養不夠好的現實中的芸芸眾生。需要通過學而時習之的途徑以達成君子人格,君子道德修養的主要內容和標準就是義。因此,孔子對義的基本解釋仍然是:義者,宜也。

孔子還開啟了長達兩千多年的義利之辨。辯論的主要內容之一就是:義和利的不同闡釋,這是辯論最根本的文字學基礎。孔子最初是怎樣闡釋義和利的呢?孔子在論義時是與利相對待的,把義和利作為兩種不同道德人格的追求的目的: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論語·裡仁》)認為人們應該:見義思利(《論語·述而》)見得思義(《論語·季氏》)這些論述表明了孔子認為的義就是宜,利就是個人的私利。因此他還說: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論語·述而》)而如果合宜地謀取個人利益則是沒有問題:義然後取,人不厭其取(《論語·憲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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